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花都区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
发布时间:2022-02-21 浏览量:175 收藏
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单位,认定为花都区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并授予匾牌。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花都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以往未被认定为区科普基地。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是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员。
2.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
(一)《广州市花都区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附件2);
(二)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关证明;
(四)固定科普展览场地或开展科普工作所需要的资质、配套设施、相关科普栏目、版面等证明材料;
(五)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责任制、对外接待制度等);
(六)科普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七)组织科普教育活动的方案、总结、相关图片等证明材料。
于2022年3月18日前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区科工商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初审。区科工商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三)评审。区科工商信局联合区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认定。
(四)授牌。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单位,认定为花都区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并授予匾牌。
联系人:罗燕红,电话:36881333
受理点地址:花都区天贵路67号501室科技创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