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

申报已结束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量:2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1-05/2022-01-2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具体扶持方式

  (一)合作银行对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项目中信用贷款部分超过50%的,方可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信用贷款包括银行为企业发放的无抵押贷款、由企业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非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取得的贷款,或企业以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作为质押取得的贷款。

  (二)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由合作银行独立审贷,由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入池并向区科技部门报备。

  (三)合作银行风险补偿支持范围的单家企业年度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贷款本金损失,由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承担本金损失的25%,且合作银行每年申请风险损失补偿总额不得超过该银行当年已报送贷款项目实际放贷额占资金池当年实际放贷额的比例与每年最高风险损失补偿资金6000万元之积,其余贷款本金损失、贷款利息损失均由合作银行承担。年度风险损失补偿总金额超过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规模的,经区科技部门审定后将风险损失补偿金额按照所有合作银行贷款项目损失总金额对应比例分配至各合作银行进行风险损失补偿。

  (五)本专题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由区科技部门组织年度检查和绩效考核,根据合作银行科技信贷绩效考核情况,予以继续保留、收回项目资金余额等方式处理。

  (六)市项目资金配套。

  广州市科技信贷风险损失补偿项目资金配套,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申报条件

  本项目申报主体为已被选定为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的金融机构,申报形式为单独申报。申报银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沙区设有分(支)行,并设有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支行或专门机构。

  (二)对南沙区科技信贷实施单独的资金计划政策、风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专项拨备政策、风险定价政策,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


申报材料

  (一)《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金池合作银行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资料。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未公布可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服务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面向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或制度证明、主要产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8:00。


联系方式

  受理点: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政务中心D栋二楼南沙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20-39054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