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海珠创新岛十八条外经贸企业奖(外贸方向)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量:364 收藏
1.巩固拓展多元化市场奖:2019年参加境外活动,有优秀项目或对拉动就业、巩固拓展多元化市场等有杰出表现的企业,经专家组评审,对不超过20家企业给予奖励:
(1)综合评分第1至第5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综合评分第6至第1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综合评分第11至第2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 AEO高级认证奖:2019年新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
3.境外投资建设产业园区奖:对2019年在境外投资建设产业园区,用地面积不低于0.5 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投资金额不低于500 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0 万元的奖励。
4.外贸综合服务奖:对2019年新认定为市级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在上级扶持资金拨付后,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5.同一企业同时符合上述第1至4项奖励标准的,可叠加奖励,但每年累计可得奖励最高100 万元。
申报单位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外贸进出口、境外投资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按照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3.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4.申报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且有进出口实绩(申报境外投资建设产业园区奖无该项限制)。
(一)基本申报材料
1. 2020年海珠创新岛十八条外经贸企业奖(外贸方向)申报书(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2);
4.海珠创新岛十八条外经贸企业奖申报表(外贸方向)(附件3)。
5.在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下载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二)专项申报材料
1.巩固拓展多元化市场奖
(1)2019年度外贸进出口实绩证明文件(由海关确认的外贸进出口业务证明);
(2)2019年参加境外活动的证明文件;
(3)2019年参加境外活动对拉动就业有明显成效的证明文件;
2. AEO高级认证奖
取得“AEO高级认证”称号的证明文件;
3.境外投资建设产业园区奖
(1)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2)资金汇出证明(境外汇款申请书、外汇兑换水单等)或海关报关单复印件(仅限以实物形式出资项目);
(3)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复印件;
(4)境外政府部门对合作区的批准文件,园区土地面积的证明材料,园区审计报告或基础设施投入的证明材料,园区规划证明材料或建区牵头企业与进区企业的进区协议复印件;
(5)境外企业办公场地租赁(购置)证明、业务合同(订单)、企业资金的银行流水单据(提供其中一项即可)证明其开展实质性经营的证明材料;
(6)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复印件。
4.外贸综合服务奖
(1)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证明文件;
(2)上级扶持资金拨付证明文件(若申报该项资金时,上级扶持资金尚未拨付,该项资料可后补)。
2022年1月7日前
申报主体向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提交申报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两份)请于2022年1月7日前报送至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02室;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hzwjmj@126.com。
联系人:陶洁雅、谢艳阳,电话:020-842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