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新基建10条)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新基建10条)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量:38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19/2023-04-28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农业龙头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全过程智能化改造的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新基建十条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3个,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2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发生和资金申报时的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数字技术企业或机构;

  (二)项目发生和资金申报时,企业应为国家、省、市、区级的农业龙头企业;

  (三)项目能够针对农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本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经营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改造;

  (四)新基建十条有效期限内,资金申报时,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

  (五)新基建十条有效期内已完成项目建设或改造,具有农业数字化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六)实际投资额包括与该“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相关的硬件投入、软件投入、网络投入、技术人员投入费用(对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的奖励总金额不超过所获得补贴总金额的50%)等,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

  (七)符合新基建十条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同时又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或重点项目扶持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企业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扶持进行申报;

  (八)申请新基建十条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的企业或机构、个人须承诺对相关政策及约定已知悉,并签订相关承诺书。若企业或机构、个人违反承诺,需主动退回相关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加快“新基建”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统计关系证明(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提交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的“查看法人单位表”,加盖单位公章);

  5.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相应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国家、省、市、区级的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认定日期应在项目发生和资金申报之前);

  7.农业数字化建设或改造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介绍;

  (2)项目针对农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本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经营等方面提供的智能化改造;

  (3)农业数字化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4)农业数字化项目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实际投资额包括与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相关的硬件投入、软件投入、网络投入、技术人员投入费用(对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的奖励总金额不超过所获得补贴总金额的50%)等,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加盖单位公章);

  8.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8日。


申报流程

  (一)注册和预审申报企业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注册和提交预审。

  企业应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查看《申请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新基建10条)指南》,按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

  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规定期间内一式两份提交到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三)资金拨付申请在线办理,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

联系方式

  1.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受理部门,即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2.政策申请业务事宜咨询业务主管部门,即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82111771(农业渔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