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增城区爱才重才奖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量:310 收藏
(一)单位奖励。获奖单位授予“广州市增城区爱才重才荣誉单位”牌匾。
(二)个人奖励。
一等奖: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10万元,人事经理奖励5万,人才科技服务专员奖励2.5万元;
二等奖: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5万元,人事经理奖励2.5万元,人才科技服务专员奖励1.25万元;
三等奖: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3万元,人事经理奖励1.5万元,人才科技服务专员奖励0.75万元。
获一等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纳入区高层次人才管理。人事经理和人才科技服务专员若为同一人,则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注册地址位于增城区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区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组织。
申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15日
本届增城区爱才重才奖的评选实行先信任制评审,后正式查验审核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信任制单位自评。申报单位参照《增城区“爱才重才奖”积分标准表》进行自评,填写并提交电子版《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届爱才重才申请表》(见附件1-1)及《近3年单位新培养、新引进博士及以上人才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均无需盖章,以Excel表格形式打包压缩,并以“广州市增城区爱才重才奖申报-增城区xx镇(街)xx单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邮箱zcqwzzbrck@gz.gov.cn。
(二)分类积分排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根据单位自评结果,将申请单位进行分类和积分排序,遴选出正式查验审核单位名单。
(三)正式查验审核。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通知需正式查验审核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正式查验审核,详细核算积分和完善排名,确定拟获奖企业名单。若需正式查验审核单位不能完整提供证明材料,则根据积分排名顺位进行递补。
(四)公示。通过官方媒体进行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奖励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励。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3282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