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项目

申报已结束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量:40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04-29/2021-07-26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一、增产奖励

  给予每家企业2万元奖励。

  二、生产用房补贴

  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予以2020年度生产用房补贴,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资金配套

  1.获得国家工信部门“小升规”奖励扶持资金的,按奖励金额的100%予以奖励;

  2.获得省级工信部门“小升规”奖励扶持资金的,按奖励金额的70%予以奖励;

  3.获得市级工信部门“小升规”奖励扶持资金的,按奖励金额的50%予以奖励。

  五、专职人员补贴

  按照每家企业每季度300元给予1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一、增产奖励

  (一)支持内容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当年南沙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率或以上,给予企业增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与2019年度营业收入对比,下同)增长率达到2020年南沙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率(6.1%)或以上。

  二、生产用房补贴

  (一)支持内容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给予生产用房补贴。

  (二)申报条件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

  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一)支持内容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对其完工的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二)申报条件

  1.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

  2.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之日前完工 ,且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未享受过区级同类扶持项目;

  3.固定资产投资500万以上的项目,需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和省、市统计制度开展相关统计工作。

  四、资金配套

  (一)支持内容

  企业在2020年实现“小升规”(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的2020年度新升规企业名单为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小升规”奖励资金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在2021年已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小升规”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

  五、专职人员补贴

  (一)支持内容

  对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安排人员定时填报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的企业,给予专职人员补贴。

  (二)申报条件

  1.企业配合区工信、统计、镇街等部门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2.安排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报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调查问卷等表格。


       申报本扶持项目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已列入2020年南沙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名单的工业企业。
      企业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综合考虑企业统计登记行业类别、注册登记的主营业务类别、企业实际经营等情况进行界定。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胶装成册,并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盖章扫描版1份。


申报时间

  (一)申报事项:增产奖励、生产用房补贴、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职人员补贴;受理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31日,其中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6日24: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00。

  (二)申报事项:资金配套;受理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29日,其中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6日24: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7:00。


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在“政策兑现办事指南”或“办事服务-政策兑现在线申请”专栏选择对应申报事项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盖章版扫描件。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现场递交。

联系方式

  本批兑现事项具体情况可与南沙区工信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2楼;

  联系电话:陈小姐,020-39910553。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