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布局规划与流通创新事项

申报已结束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布局规划与流通创新事项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量:3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25/2021-05-31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一)商业布局及民生项目

  对符合第二条支持方向中的商业布局及民生项目的第一、四、五子项的项目给予以下奖励:投资3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符合第二条支持方向中的商业布局及民生项目第二子项的项目给予以下奖励:投资1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符合第二条支持方向中的商业布局及民生项目第三子项的项目给予以下奖励:投资100万元及以上,且物业闲置两年以上新开业的肉菜市场(含住宅小区配建的肉菜市场或生鲜超市),给予签订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经营方,按年租金20%的标准连续两年给予奖励。

  (二)零售业发展及创新项目

  对符合第二条支持方向中的零售业发展及创新项目任意子项的项目给予以下奖励:投资2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电子商务发展项目

  对符合第二条支持方向中的电子商务发展项目任意子项的项目给予以下奖励:投资2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商贸物流发展项目

  对符合第二条支持方向中的商贸物流发展项目任意子项的项目给予以下奖励:投资2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所有项目投资额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平台系统开发、场地租赁、岗位培训、监测统计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将土地出让、征地拆迁以及人员工资、运营水电费、设施维护等经常性开支纳入到所申报项目的投资额。

扶持领域

  (一)商业布局及民生项目

  1.餐饮集聚区(美食街)、商业中心(商业街、商业综合体)整体提升改造或新建项目等;

  2.肉菜市场新建或提升改造项目、专业批发市场新建或提升改造项目等;

  3.闲置两年以上的肉菜市场(含住宅小区配建的肉菜市场或生鲜超市);

  4.商旅文融合功能区及项目,如商贸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的功能区提升改造或新建等;

  5.促进商业功能区发展的其他项目。

  (二)零售业发展及创新项目

  1.零售新业态项目,包括无人零售、智慧商店、新业态生鲜超市等;

  2.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智慧社区平台、小型社区商业中心、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等;

  3.实体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项目。

  (三)电子商务发展项目

  1.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项目;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项目,包括零售、住宿餐饮、贸易、会展等商贸服务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升级和拓展销售渠道,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等;

  4.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项目,包括信用、认证、统计、第三方支付、电商代运营、培训、咨询、标准化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四)商贸物流发展项目

  1.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包括商贸物流园区、物流基地、自动化物流仓储中心、商贸物流智能化改造等项目;

  2.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包括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冷库智能化改造等项目;

  3.城乡配送建设项目,包括社区末端公共配送网点、新能源快递车、城乡三级配送配送体系、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等项目;

  4.商贸物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增城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于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完成(原则上以发票开具为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五)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增城区范围内,项目投资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即相关申报材料和发票中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申报材料

  (一)《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布局规划与流通创新事项申请表》(附件2);

  (二)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布局规划与流通创新事项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四)年度财务报告(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五)提供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包含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支付情况等内容,用于核定项目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的投资额或总费用;

  (六)企业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来源、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效果分析;

  (七)基建投资类项目提供立项许可、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工程类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产权等相关批准和证明文件;活动类项目提供相关单位主办或支持举办的文件或通知,相关工作方案,活动举办所需的批准文件以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报纸版面、网页截图、活动举办现场照片等;

  (八)能直观反映项目效果证明材料;

  (九)项目获得的荣誉、奖励及证明材料。

  申请闲置物业新开业项目除以上基本材料外,另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方提供的闲置两年以上证明(以房产出证时间为准);

  (二)承租两年以上合同。

申报时间

       于5月31日前

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

  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范围内根据申报指南的申报要求,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带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另需单独提供《银行账户确认书》(附件4),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向注册地所在的属地经济管理部门(增城开发区经贸部门或各镇街经济办)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文件。

  2、资料审核

  各属地经济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全的,由各属地经济管理部门汇总信息(按附件5申报汇总表格式),并连同申报资料(含电子版)提交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行复审,复审包括专家评审等方式,必要时延伸到现场核实。

  3、项目公示

  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将审核后拟安排的项目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处理意见。

  4、资金拨付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将资金拨付的手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电话:82731392,邮箱:zcjms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