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沙区农贸(肉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经营补贴

申报已结束南沙区农贸(肉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经营补贴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量:18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在202021日至630日(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规范经营,保障市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并积极落实各项应急防控措施的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市场保障补贴,对实际经营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贸市场补贴5万元,实际经营面积4000-5999平方米的补贴4万元,实际经营面积1000-3999平方米的补贴3万元。

        鼓励租金减免,在202021日至630日期间对租户进行了租金减免的农贸市场,给予减免租金总额10%且最高不超30万元的一次性减租补贴。

       农贸(肉菜)市场物业产权为政府或国有企业,且产权方已对市场经营方进行了租金等相关费用减免,则减免部分在一次性市场保障补贴及一次性减租补贴中相应扣除。


具体申报条件

       农贸(肉菜)市场,为注册地及经营地在南沙区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规范经营,保障生活必需品(含肉类、蔬菜、水果、鸡蛋、大米、食用油、饮用水等)供应的企业法人

申报流程

        申报

        企业提交申请表,以及供应保障情况报告(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营情况、供应情况、现场图片或具有证明效力的材料)、上半年租金减免证明(包括减免租金通知、减免租金凭证等资料)、使用场地租赁协议等申请材料。

        审核和公示

        区商务局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须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查询申报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同时对审核合格的扶持对象在南沙区政府网站或所在农贸市场显要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商务局会区市场监管局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

         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商务局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申请表、市场汇总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形成奖励审批材料。由区商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程序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