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越秀区专利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194 收藏
奖项 | 奖励资金 | |
中国专利奖 | 广东省专利奖 | |
金奖 | 不超过15万元 | 不超过10万元 |
银奖 | 不超过12万元 | 不超过7万元 |
优秀奖(含其他同类奖项) | 不超过10万元 | 不超过5万元 |
备注:同一专利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的专利奖项,仅配套奖励最高级别的奖项。
申报主体
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含其他同类奖项),省级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含其他同类奖项)项目的专利权人。
申报条件
对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含其他同类奖项)和第七届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含其他同类奖项)的项目进行奖励。
以下申请材料(一)—(六)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加盖骑缝章。
(一)《广州市越秀区专利配套奖励申请表》(附件1-1)原件;
(二)资金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区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户口簿首页还需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4.非本区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所在企业开具的工作证明(需注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在校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三)银行账号证明文件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个人: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四)获奖证书(如未收到获奖证书请提供授奖公示网站截图)、获奖专利授权证书、授权公告扉页复印件;
(五)单位奖励发明人个人的制度或说明;
(六)《申请越秀区专利配套奖励承诺书》(附件1-2)原件。
上述材料中,一个获奖项目需提交一份《广州市越秀区专利配套奖励申请表》及对应证书材料,身份证明及银行账号证明等共性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申报表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名;其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名。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星期五)17:00,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一)申请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星期五)17:00,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2.申报地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至广州越秀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专窗(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3楼)。
3.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签名、盖章页需扫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yuexiukexin@163.com。
4.联系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4楼1403,联系电话:83561743)。
(二)审批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越秀区知识产权局核实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三)信息补正
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申报要求等情况,应在收到越秀区知识产权局的材料补正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将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送到以下地址: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东山成教大楼1403(联系人:郑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83561743);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奖励。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4楼1403,联系电话:8356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