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越秀区代理机构奖励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285 收藏
(一)优秀代理机构
1.2018年9月7日-2019年9月6日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100-149件的,奖励2万元。
2.2018年9月7日-2019年9月6日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150-199件的,奖励4万元。
3.2018年9月7日-2019年9月6日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200件及以上的,奖励6万元。
(二)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2019年8月8日后在越秀区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2018年9月7日-2019年9月6日期间代理区内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到500件及以上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的专利代理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注册地址需在越秀区行政区域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优秀代理机构:2018年9月7日-2019年9月6日期间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100件及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2019年8月8日后在越秀区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2018年9月7日-2019年9月6日期间代理区内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到500件以上。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以国家局公布的名单为准。
以下申请材料(一)—(六)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加盖骑缝章。
(一)《广州市越秀区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1)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代理区内企业或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的证明文件:
1.年度代理发明专利申请清单原件(合同编号可不填,详见附件2);
2.年度代理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六)《申请越秀区代理机构奖励承诺书》(附件3)原件。
上述材料中,申请表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公章;除备注交原件外,其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020年9月3日至9月14日,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一)申请
1.申报时间:2020年9月3日至9月14日,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2.申报地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至广州越秀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专窗(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3楼)。
3.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签名、盖章页需扫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yuexiukexin@163.com。
4.联系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4楼1403),联系电话:83561743。
(二)审批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区知识产权局核实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三)信息补正
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申报要求等情况,应在收到区知识产权局的材料补正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将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送到以下地址: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东山成教大楼1403,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83561743;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联系人:郑丽娜,联系电话:8356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