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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14 浏览量:3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8-17/2020-09-16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本专题资质认定与立项资助同时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定 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再从中择优资助不超过 15 项。财政 资助经费分期拨付,资助额度 50 万元/项

具体申报条件

       具备建设专业孵化链条的能力,提供满足企业加速成长的发 展空间,配备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平台,提供企业规模化发展 的技术研发、资本对接、市场拓展等深层次孵化服务,加速科技 企业做大做强。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四 章“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

      申请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省级加速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明确的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至少报送1年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加速器场地相对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自申请之日起5年以上有效租期),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3.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产业服务功能完善,建有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技术服务、产业化服务平台,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深层次专业化服务。

    4.配备自有或合作设立支撑产业发展的加速孵化资金,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2个资金使用案例。

    5.加速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入驻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2名创业导师。

    6.加速器入驻企业中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

    7.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且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60o/o以上。

    8.与孵化器之间建有对接机制,并建有入驻企业从孵化器快速入驻加速器的通道。从孵化器毕业的企业数量占加速器入驻企业总数不低于30%。

    9.建有开放式的线上服务平台,具有集成化的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资本、信息、咨询、人才、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5家。

    第十五条 加速器应建立企业准入机制,优选入驻企业,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入驻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2.入驻企业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达600万元以上;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

    第十六条 加速器建立企业定向退出机制,对成长较快、加速器空间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的入驻企业,加速器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协助其进入专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对科技含量较低、成长性较差的企业,取消入驻资格,引导其离开加速器。


申报限制

  1.除专题一外,有在研孵化育成资助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机构不得申报同类型专题;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17:00。

申报流程

       (一)申报。

  1.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

  2.各专题须根据提纲要求编制可行性报告,支撑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单位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二)流程。

  项目填报路径为:登陆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相应专题。

  (三)审核推荐。

  1.各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要统筹管理、从严把关、择优推荐,并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推荐,正式行文(含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科技厅。

  2.其项目的合规情况及信用情况,与下一年度资金项目分配挂钩。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将在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予以通报。

联系方式

  1.高新技术处(专题业务咨询):020-83163875、83163286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