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量:340 收藏
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经市统计局核定的,2019年度首次实现从限额以下升级为限额以上的零售、餐饮及住宿业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共1001家,名单以外的企业申报不予受理。
(一)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以下材料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加盖公章报注册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有关表格使用电脑编辑打印,请勿手写填写)
1.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
2.《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3);
3.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报承诺书(附件4);
4.企业基本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简介;
5.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材料。
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全面发动、组织属地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有关证照等材料需核对原件),对企业申报材料应严格把关,并报送以下材料:
1.奖励申报汇总请示;
2.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于8月20日(星期四)前
市商务局接收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按相关规定确定奖励企业,并报入财政资金部门预算项目库。资金计划下达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俊亮,联系电话:8109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