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研发投入补助项目)

申报已结束《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研发投入补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量:20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14/2020-08-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研发费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以企业在税务机关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数据为依据,对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0万元的企业实施后补助,补助标准为研发投入的3%,最高5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建立研发管理制度;

      (二)企业2019年以自有资金投入开展了研发活动,并按统计法规定按时填报提交了科技统计报表,在税务系统开展了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申报;

      (三)纳统企业的R&D经费填报数据不低于企业在税务机关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数据。

      (四)申报单位须积极配合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调查、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等工作。已承担各级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或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单位、不按期完成科技统计填报的单位,不予受理项目申请。


申报材料

      1.增城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有关表格(系统打印电子章或税局盖章);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4.2019年度在增城区依法纳税的年度完税凭证(不够一年按实际情况提供纳税凭证);

      5.企业研发管理制度、研发台账(包括首页、部分中间账页和结束页);

      6.承诺书。

      其中2-5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时备原件核对。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填写相对应的申请表格,按要求准备材料,报送至属地经济管理部门(增城开发区经科信局或各镇街经济办,下同)。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装订成册(胶装或订书机装订,不要使用塑料封面),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一份。电子版要求将经申报单位盖章后的申报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kj82752115@163.com。申报单位还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材料。一份完整的资金拨付材料包含:银行账号确认书2份、盖章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资金拨付材料不要与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二)属地经济管理部门初审。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经济管理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出具审核意见。

      (三)区科工商信局审核。申报材料经属地经济管理部门初审后,由申报企业送至区科工商信局。区科工商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提交区科工商信局党组会议审定。

      (四)公示和资金拨付。完成上述程序后,区科工商信局将审定结果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企业在收到研发投入补助资金后30天内将资金分配签收表(附件4)复印件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龙山、曾丹,联系电话:020-82752115

      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2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