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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量:26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25/2021-11-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卫生科研专题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创新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符合荔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科研发展计划、医疗卫生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与高等院校或大型医疗卫生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医疗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科学管理研究、中青年卫生科研工作者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探索,促进荔湾区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的培养,打造荔湾区名医、名院、名科和特色卫生医疗服务品牌,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竞争力和综合技术实力,创新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技术及应用。支持开展中医经典名方或药剂、特色中医诊疗技术研究和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面向区辖内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带动荔湾区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2021年计划支持约20个项目,其中:

  1.支持卫生健康重大科技项目2项以内(其中区属医院不少于1项),每项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内;

  2.支持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项以内(其中区属医院1-2项),每项3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

  3.重点卫生科研项目5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

  4.一般卫生科研项目10项以内,每项10万元(含)以内。原则上支持中医名科建设及关键治疗技术的科技攻关项目占项目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抗疫一线工作经历或扶贫经历的项目。对于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必须含有1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上支持方式为前资助。鼓励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验收后申请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完成后经我局报给市科技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二)教育科研专题

  重点支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区属教育机构的综合学科建设与发展、教学模式创新、特色校本课程设计、学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德育品牌和模式创新、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民族文化进校园研究等,支持区内单位已获市级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或区域重点、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及已取得一定成果的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强化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和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青少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

  2021年计划支持约24个项目,其中:

  1.支持教育重大科技项目2项以内,每项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内;

  2.支持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3项以内,每项3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

  3.重点教育科研项目3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

  4.一般教育科研项目15项以内,每项10万元(含)以内;

  5.2022年荔湾区科普讲解大赛组织项目1项,每项10万元。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扶贫或支教工作经历的项目。对于申报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承担过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验收,且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必须含有1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上支持方式为前资助。鼓励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验收后申请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完成后经我局报给市科技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三)科学研究专题

  2021年计划支持不超过14个项目,其中:

  1.疫情防控信息化专项项目1项,重点支持通过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重点人群排查快速化、便捷化、精准化,每项110万元以内。

  2.重点科研项目4项以内,主要支持智慧社区(创新社区)、5G应用等方向,每个方向100万元以内,其中:智慧社区(创新社区)方向主要研究社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和社区管理、服务和治理的应用场景中探索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现代化,以及对老旧社区的升级改造,通过整合社区创新载体资源,提升载体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搭建社区科技服务平台,实现社区间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社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老城市新活力;5G应用方向主要研究采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基于5G的智慧办公、智慧安全监管、智慧设施管理等应用场景,实现5G+园区管理、5G+智慧办公,以及园区、厂区、楼宇的管理、运营数字化、智能化。

  3.一般科研项目8项以内,主要支持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绿色节能、智慧停车、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茶科技等方向,每项20万元以内。

  4.科技企业培育项目1项,重点支持相关单位提高科技企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掘荔湾区潜力科技企业,围绕荔湾区科技创新载体和科技企业针对性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辅导、科技人才摸查等科技服务,每项20万元以内。

  以上专题中,智慧社区(创新社区)方向项目建议由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联合企业申报,经费采取前资助方式,其余项目经费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50%,验收后拨付50%。对于申报疫情防控专项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含有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对于申报一般项目的,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含有发明专利申请1项以上,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鼓励项目在验收后申请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完成后经我局报给市科技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申报卫生科研、教育科研和科学研究等三个专题的项目均须符合荔湾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实际需求及项目的质量要求,如果项目不符合则不予立项。若某个专题的某个层次符合条件的项目数量不足,或该层次所有申报的项目质量不高,视实际情况可直接取消该层次或调剂部分资金到该专题的其它层次。

扶持领域

  本次民生科技专项和科学研究专题旨在紧密围绕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医疗卫生、教育、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绿色节能、智慧社区、智慧停车、医药健康、5G应用、茶科技,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方面的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应用研究,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使科技成果为惠民、富民作出贡献,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普基地、行业协会、医疗机构、与我区范围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合作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并在荔湾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项目必须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有重大联系;

  (三)项目有较强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四)项目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应用推广价值;

  (五)项目研究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六)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应能提供并承诺安排项目部分自筹资金(见附件);

  (七)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专项项目(或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三)营业执照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经费投入比例和成果归属等问题;

  (五)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出具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

  (六)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


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一)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s://kjyw.lw.gov.cn/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word文档或扫描文件),附件包括: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提供),以及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等。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三份,报送各项目组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街道)。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查新报告、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胶装。

  (二)各项目组织单位对有关项目应认真组织筛选并加具推荐意见,于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内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材料送至荔湾区科工信局。恕不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直接申报。

  (三)科技服务机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和书面材料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的项目,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四)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荔湾政府网(http://www.lw.gov.cn)和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s://kjyw.lw.gov.cn/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雨帅、吴薇薇

  联系电话:020-8137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