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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量:3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5-15/2020-06-0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以事后奖补方式扶持。具体标准如下:

       对于已运营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并由项目建设单位用于后续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备注:项目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等基础设施,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可计入项目投资总额,核算固定资产奖补资金时应扣除土地、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等资产。


具体申报条件

      1.已在东莞市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在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专项资金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2.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发展方向(工作母机类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高端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此外,支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3.平台必须是公共服务性质,具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服务资质和能力(产业服务能力强的优先支持);

       4.平台建设总投资额达800万以上,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已投资额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

       5.2015年1月1日以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6.项目未申报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7.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及项目申请承诺书。申报材料包括《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3)和申请报告(参照附件3编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2)应包括对材料真实性、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专项资金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立项佐证材料。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明确有项目投资总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证明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在800万元以上。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和相关年度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固定资产已投资额的审计内容;年度审计报告应包含

正文、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不予采信。

       5.项目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为装备制造业企事业单位服务的记录,如服务企业数量、检测产品数量、培训人员数量等,对应的发票、票据、服务合同等合法凭证。如项目未完工,应提供服务计划等材料。

       6.项目已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证明。申报项目固定投资已投资额应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提供项目建设合同(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及对应的发票、财政票据、银行付款凭证等合法凭证复印件,并提供厂房、设备(含铭牌)等固定资产照片。

       7.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6)。

       8.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9.如项目建设存在关联交易,项目建设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

       10. 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5)、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A4规格统一装订成册,照片应彩色打印,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U盘或光盘电子版材料1份)。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申报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入库申报通知、组织项目评审、集体审议、公示、报市政府审定、下达资金计划等。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地址:南城街道鸿福路68号塞纳嘉园2楼)。

       联系人:林惠英,联系电话:2698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