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量:670 收藏
鼓励住宿餐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住宿餐饮企业2021年下半年营业额较2020年下半年累计每增加1000万元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限额200万元。
1.依法登记注册,且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企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
2.未被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3.未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申报主体按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2年住宿餐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四)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于4月30日前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资金。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提交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开展初审并出具意见,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各区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5月15日前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
(三)项目申报主体于5月15日前将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的一式2份资金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窗口(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