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越秀区稳岗就业支持
发布时间:2020-02-29 浏览量:199 收藏
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政策。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我市参保企业,可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二)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三)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劳务派遣企业需在线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资金归属协议情况表和协议书文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行全程网上自助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自行申报。
联系人:谢维聪,联系方式:8381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