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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17-01-05 浏览量:44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25/2020-10-23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1.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单位)可新推荐示范平台、产业化示范基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1个(针对港澳台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示范基地可增加推荐1个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6号或粤工信规字〔2019〕5号有关规定,2017年以来认定(复核通过)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或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可再次申报,不计入今年各地推荐数量。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基地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其中申报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

  (二)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本地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主要从事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报前一年度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或技术改造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

  (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珠三角地区申报企业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至少30名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其他地区申报企业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至少15名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

  (五)企业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经营业绩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或技术创新产品产值平均增长率20%以上。

申报材料

       (一)推荐认定

      1.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表3);

      2.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表4);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技术设备投资明细清单,厂房和办公场所租约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4. 2019年度审计报告;

      5. 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发展概况、人力资源、研发条件与管理、近三年研发状况及业绩、主要技术进步产品及其市场前景、企业发展规划、技术合作等内容);

      6. 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文件复印件;

      7. 其他有关材料(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研究人员职称或学历汇总表、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二)申请复核

      1.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表3);

      2.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复核申请推荐表(见附表5);

      3.营业执照复印件,技术设备投资明细清单和办公场所租约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4. 2017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证书复印件;

      5. 2019年度审计报告;

      6.示范基地2017年以来工作总结;

      7.对于部分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由于企业规模变大而不属于中小企业范畴的民营企业,可申请变更为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对于部分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由于企业性质变化而不属于民营企业范畴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变更为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但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变更申请报告。

申报时间

       10月23日前

申报流程

       申报示范平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均采取申报单位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楠、黄怡欢(示范平台、产业化示范基地),电话:020-83134726;83135852;刘喆菁、古晓娥(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电子邮箱:fwtx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