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项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量:564 收藏
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遵循指南要求。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大型展会主办方或承办方。
(二)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于2020年度在广东省承办有关大型展会;
2.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在24小时内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能够切实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申报主体2020年度在广东省内承办大型展会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部门批准材料、承办合同等;
(3)在广东省内设有办公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
(4)内部管理机制的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具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7:00时。
(一)申报及审核推荐
申报程序同通知统一规定。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厅公共平台网于2019年11月1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时邮寄一份纸件材料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huangzw@gdgs.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二)评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
(三)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黄知文,联系电话:020-38835278,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