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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量:47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6-21/2022-07-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以不高于项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投入的30%,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的标准下达;单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库支出内容

  (一)支持对象

  已获批复同意组建并实际运行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深圳市除外)。

  (二)支持方向

  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平台建设、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二、入库要求

  (一)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为企业法人,创新中心组建资金(即注册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3000万元,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方案须合理可行,资金投入合理,技术与市场前景良好,且须包含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三)再次申报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须通过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年度考评并结果为良好以上等级 ;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正式组建,并实际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项目应完工并通过验收,项目及相关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五)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时间

      7月31日前

申报流程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地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尽快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完工评价、评审论证、集体审议、排序储备等工作。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各地组织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或地市自建申报系统网址(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对接接口)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请各地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7月31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附件3、4)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三)入库储备项目核查。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我厅将视情况对入库储备项目单位是否具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进行复核,同时对部分地市入库储备项目进行核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曲超、020-83134277;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林倩、020-8313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