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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认定(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发布时间:2016-09-08 浏览量:4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8-04/2020-09-03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前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1.对新建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省级财政一次性资助300 万元/个;

       2.对新建省市共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省级财政一 4次性资助200万元/个,地市财政资助强度应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强 度;

      3.采用竞争性或论证评审、省市级财政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1.建设基础要求。 重点实验室应围绕研究领域,聚焦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近、 中、远期目标清晰。研究内容与已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其建设基础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A.2017~2019年主 持过1项资助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基础类科研项目; B.2017~2019年主持过1项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研发类科研项目;C.2017~2019年主持过1项资助金额为 500 万元 及以上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 以上3类项目均为2017~2019年间获得立项的项目。D.2017~2019 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科技奖一等 奖的。

      (2)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配置合理。固定研究团队2017~2019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总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3)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试验场地,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具有良好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

      (4)以往成果: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提供近五年5项代表性成果。

      (5)开放合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须有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鼓励产学研合作,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 主要面向粤东西北地区或特色优势学科,通过省市共建、以市投 2入为主的建设方式,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原则上按 照上述要求申报,至少符合4项要求,在启动建设一年内应达到全 部要求。申报时须经地市人民政府书面推荐(含地市财政经费资 助强度等支撑条件供给)。

      2.申报单位要求。 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企业性质的公益性新型 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

申报限制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2020年9月3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17:00时。

申报流程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 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


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处(专项业务咨询):余亮、苏国彬020-83163878、83163476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