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电机能效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量:379 收藏
电机能效提升项目。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申报、通过评审但未补助的电机能效项目进行补充清算。奖补标准:普通电机改造100元/千瓦,注塑机改造400元/千瓦。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广州市设立的独立法人,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境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和程序。
(二)电机能效提升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不需再进行申报,由我局统筹安排进入项目库。
项目单位近5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
4月20日(星期六)前
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附件1-5,要求纸质版一式4份,刻录光盘1张并贴标签),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0日(星期六)前送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