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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量:4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3-06/2019-04-20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贴额度原则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广州市设立的独立法人,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境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和程序。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总投资额需在2000万元以上(含)的在建项目。


申报限制

      项目单位近5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应提交的材料: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的股东决议和资金筹措证明、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承诺书等,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等)。

申报时间

      4月20日(星期六)前

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附件1-5,要求纸质版一式4份,刻录光盘1张并贴标签),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0日(星期六)前送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