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珠三角地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19-05-14 浏览量:392 收藏
示范单位享受符合《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政策扶持。同时,在国家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时予以优先推荐,其做法经验适时在全省复制推广。
制造业企业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珠三角九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基本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17 年1 月1 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示范企业专项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企业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企业截至申报日须正常经营两年以上,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企业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服务型制造能力,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4 个,企业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 万元。
服务型制造示范基本条件
一、示范企业基本条件
(一)供应链管理
1.服务内容:开展生产物流的优化提升,实施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高效应用订单管理、物料配送、仓储库存等供应链服务。
2.服务能力:具备数据协同的柔性供应链体系,能够在制造业企业内部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能力的集成对接。具备企业级的供应链解决方案,能够优化制造过程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能够使用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有供应链的计划、调度、运作、监控能力。
3.综合效益:在生产物流环节形成稳定的供应链服务体系。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1.服务内容:运用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IETM)等技术,完善设备运输、演示安装、设备调试、客户培训等交付服务;或开展远程在线监测/诊断、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
2.服务能力:具备对产品从研发、生产到销售、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信息技术基础。集成ERP(企业资源规划)系统、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SCM(供应链管理)系统等。具备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能够通过设备跟踪系统或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监测、获取产品生产和使用全过程的数据信息。能够开展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提供计量检测、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管理等增值服务。
3.模式创新:在按服务计费模式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能够延伸服务体系,创新产品增值服务方式,改变传统单一的产品销售模式,开展了直接面向用户、按流量、时间或其他方式计费的创新服务。
4.综合效益:有明确稳定的产品服务对象,能够提供长期稳定、高效协同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15%左右。
(三)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1.服务内容: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某一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2.服务能力:能够创新经营模式和营销方式,集中整合资源优势,具备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能够通过创新服务融资模式,加强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已经或正在由设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转变。
3.综合效益:有成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实践,并能够实现长期稳定、高效协同的服务,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15%左右。
(四)信息增值服务
1.服务内容:依托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信息化产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实时、专业和安全的在线支持和数字内容增值服务。
2.服务能力:能够拓展线上线下多元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客户粘性,提升企业盈利能力。能够采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关键设备、信息数据安全可靠水平,有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3.综合效益:有明确稳定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能够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增值服务,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15%以上。
(五)定制化服务
1.服务内容:制造业企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建立产品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生产模式,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同,强化用户体验,提升产品价值。
2. 服务能力:企业通过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云计算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采集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具备定制设计和用户参与设计的能力;具有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等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能力。
3. 综合效益:能开展大批量定制服务,定制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30%左右。
(六)综合型方向
兼具上述五个方向中两个及以上情况,多方面开展服务型制造转型,并形成业内出众的服务优势和服务特色。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书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汇总表
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31日
(一)申请。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按《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中央驻粤单位和省有关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申请。
(二)初审。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驻粤单位、省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和真实性审查,提出初审意见,于6月20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一式四份,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汇总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送达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逾期不接受申报材料。
(三)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集中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公示名单。
(四)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评审核查结果,对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
联系人:陈玺;联系电话:82340846,email:chenxi@chancheng.gov.cn,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