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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量:43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18/2019-08-1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本专题以事后奖补方式扶持。具体标准如下:
      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并由项目建设单位用于后续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备注:项目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等基础设施。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可计入项目投资总额。核算固定资产奖补资金时应扣除土地、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等资产。


具体申报条件

      1.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在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
      2.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发展重点(即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
      3.平台必须是公共服务性质,具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服务资质和能力(产业服务能力强的优先支持)。
      4.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以上,有固定资产投资。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相关文件应按照附件4的格式编写,按照下列顺序提供,全套资料应上传到广东省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提交给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请通过平台打印成纸质版并在相关表格及文件、封面、封底加盖企业公章,在侧面盖骑缝章。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材料真实性、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项目未重复申报。
       2.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审核意见(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3.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资金申请表。
      4.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项目申请报告。
      6.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由发改、工信等部门出具所申报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复印件,明确有项目投资总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证明项目投资规模在800万元以上。
      8.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环保文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说明文件和其他环境评价文件,若没有环评批复文件则需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对项目的说明文件的复印件)。
      9.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土资源文件(包括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土地购买合同(协议)、土地拍卖过户手续、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
      10.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规划选址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规划选址说明及其他规划选址说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11.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含固定资产已投资额的审计内容,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不予采信。
      12.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不予采信。
      13.项目已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证明,如项目建设合同(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及对应的发票、财政票据、银行付款凭证等合法凭证复印件。
      14.提供厂房、设备(含铭牌)等固定资产照片。
      15.项目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为装备制造业企事业单位服务的记录,如服务企业数量、检测产品数量、培训人员数量等。需要提供服务的列表清单,对应的服务合同、发票、票据、等合法凭证复印件。如项目未完工,应提供服务计划等材料。
      16.如项目建设存在关联交易,项目建设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

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须于8月10日前上传至广东省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纸质材料须于8月16日前提交至区经促局

申报流程

     1.申请材料须于8月10日前上传至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逾期提交不予受理。由于申报系统会留有时间印记,请各相关企业把握好时间。属于系统技术类的问题请直接咨询系统建设方,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QQ群:542646350。

       2.企业纸质材料要求: (1)须待系统初审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版本后才可提交。

       (2)申请材料纸质版须一式四式,纸质材料须于8月16日前提交至区经促局(之后系统将无法操作,请各相关企业把握好时间)。同时,请提交《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一份,发送到邮箱372543667@qq.com。

      (3)申请材料纸质版要求在相关表格及文件、封面、封底加盖企业公章,在侧面盖骑缝章,有要求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地方必须注明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资料时需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核对。

      (4)申报材料纸质版须在封面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QQ及邮箱,以便材料修改和日后项目跟进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