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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基地建设)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量:52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9-04/2019-10-31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在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省内中医药工业生产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二)支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三)鼓励各地对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开展仓储物流基地、科研基地等相关扩展项目建设方面提供土地、资金、融资支持,推动中药材生产产业链的全面发展。

  (四)对达到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产业化基地建设验收标准》的基地,省中医药局牵头向国家推荐为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产业化示范基地。

具体申报条件

  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基地建设

  扶持骨干龙头中医药企业根据自身原料需求,建设一批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重点建设一批达到新版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的产业化示范基地。

  (一)品种选择

  1. 我省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技术专家委员拟定的20种广东道地药材和特色岭南药材品种。包括: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广佛手、何首乌、沉香、穿心莲、高良姜、益智、山奈、龙眼肉、广金钱草、鸡骨草、牛大力、溪黄草、降香、肉桂、檀香等。

  2. 珍稀濒危和难繁育品种。如广豆根、蛤蚧、九里香、阳春砂、红大戟、金毛狗脊、沉香、降香、青天葵、独脚金、丁公藤、穿山甲、海马、鸡血藤、金钱白花蛇等。

  3. 企业中成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等生产需求的中药材品种。针对省内知名中成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求,开展核心(潜力)产品基地建设,满足企业自身发展。如三叉苦、九里香、岗梅、两面针、鸡血藤、鸦胆子、山栀子、南板蓝根、钩藤、黄精、玉竹、五指毛桃、广地龙、凉粉草、芡实、鸡骨草、黑老虎、溪黄草、冰片、苦木、铁包金、救必应、猴耳环、青蒿、九节茶、山豆根、毛冬青、百部、白花蛇舌草、山银花等。

  (二)项目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为医药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和直接从事主要研究开发的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等。

  2. 具有健全的由我省骨干龙头中医药企业牵头建设的原料基地,接受多种组织形式建设;牵头企业应配备基地建设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团队。

  (三)建设目标

  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成后需保证产业链布局合理,具有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产区经济拉动力强等特点。建设基地应该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全部技术要求。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化基地建设面积达到800亩以上;生产的药材质量达到《中国药典》或省级中药材质量标准。

  (四)组织形式要求

  应有明确可行的生产组织模式,如“公司+基地”“公司+农户”“公司+生产合作社+农户”等。项目原则上应为“多家联合、一家为主”共建,所有参与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基地的土地所有权清晰稳定,并具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二)基地建设方案

  (三)其他附件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GAP证明、GMP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土地权属、租赁证明等)


申报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本地区农业农村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按照基地建设方案和有关要求组织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手机及微信:18588659989;

  省农业农村厅 郭奕生,电话:020-37289240;省中医药局 李新,电话:020-1388990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