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量:56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6-13/2019-07-0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扶持领域

  本次评价工作以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绩效自评报告”作为定性评价依据。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评价结果珠三角地区为A等级,粤东西北地区为A、B等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库,省财政给予后补助奖励。


申报材料

  (一) 广东孵化在线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

  (二) 运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 经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包含省、市、区、县)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证明文件。

  (四)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附件2)。

  (五)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工作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6)。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需加盖骑缝章。

申报时间

  6月13日-7月5日

申报流程

  (一) 申报单位须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http://www.gdfhq.org)成功登记。

  (二) 申报单位已参加2018年度全国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并成功申报统计数据。

  (三) 申报单位符合《办法》要求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条件。

  (四)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各地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及推荐。

  (五)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评定评价档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列入年度项目库。

  (六)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相关规定,于项目入库的次年拨付后补助资金,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人:陈祖儿、左洋

  电 话:020-83525634、83523484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邮 箱:gdfuhuaqi@126.com

  2.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文晓芸

  电 话:020-8316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