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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

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量:127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7-05-27/2017-12-31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实施地在三水区内,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二)项目单位为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三)项目单位须通过我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完工评价(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工业企业。

  (四)项目经第三方机构核定的实际完工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五)企业取得新增财政贡献。企业技术改造后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对于项目完工前一年的增加部分为依据。


申报材料

       企业需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即项目进行备案的系统)录入项目完工评价信息并申请事后奖补资金,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以纸质材料为准):

  (一)《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原件,盖章,详见附件2)。

  (二)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盖章)。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分别提供项目完工前一年、完工当年和2018年的完税证明(复印件,盖章)。

  (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工评价报告(复印件,盖章)。

  (五)年度纳税申报表(提供2018年12月的申报表即可,不需提供申报表的附件;原件,盖企业章)。

  (六)财务状况表(原件,盖章,详见附件3)。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

  (八)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九)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十)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原件,盖章,详见附件4)。

申报时间

       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电子版需含申请表word版)提交至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工业发展科

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桂彬,联系电话:8775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