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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量:24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08/2023-08-1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储能、安全应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家电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主营业务符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珠三角地区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研发投入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六)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珠三角地区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5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八)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申报材料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近期已出具的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四、企业研发支出、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相关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工业设计中心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等;

  五、近两年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及产业应用、设计项目清单、获奖情况等。


申报时间

  8月11日前

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含现场考察评估),确定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以通告形式公布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