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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量:155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0-21/2022-11-2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一)专利奖配套奖励

       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奖励

      按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的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三)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四)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1)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同一发明专利只能获得一次专利产业化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专利产业化奖励,且只按年销售额从高到低排名对前20名企业给予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一、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专项资金扶持标准与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利奖配套奖励

  奖励对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并属于荔湾区的企事业单位。


  (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奖励

  奖励对象:2021年经国家、省、市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试点、示范市场的荔湾区专业市场。


  (三)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奖励对象:2021年在荔湾区内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且拥有专利代理人5人以上(含5人),运营满一年,且一年内代理荔湾区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到50件以上。


  (四)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1)申请人须在荔湾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是该发明专利的拥有者,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申报的发明专利确实反映在生产、销售、盈利情况中,且此专利产品2021年销售额为100万元(含)以上;

  (3)发明专利有效、不存在专利纠纷;若一个专利产品含有多项发明专利,请确定一项核心发明专利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一)专利奖配套奖励

  (1)2022年度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

  (2)专利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证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4)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广州开户)复印件;

  (6)项目申报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奖励

  (1)2022年度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3);

  (2)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补贴的文件通知以及补贴到账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广州开户)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2022年度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及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专利代理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申报单位提供的专利交易清单、合同和一一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5)单位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商业模式、产品的介绍材料及工作成效等证明材料;

  (6)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能反映申报单位在行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的证明材料(含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7)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

  (8)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广州开户)复印件;

  (9)项目申报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1)2022年度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及3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该专利产品有关生产、销售和税收等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广州开户)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以转让或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申请地址在荔湾区的个人专利使用权,并在荔湾区内实施产业化的,需提交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转让合同或许可合同等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

  (7)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强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企业等证书或认定通知等;

  (8)项目申报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

  (1)2022年度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

  (2)获得广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文件通知以及补贴到账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5)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广州开户)复印件;

  (6)项目申报承诺书(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1日到2022年11月2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所需申报的项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件)至邮箱lwzscq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公司名+申报项目名称;

  2.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形式审查后,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工作人员提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中所涉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要求:请使用A4纸张打印,在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按照“申报书-附件目录-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标明页码并与目录对应。

  2.电子版材料要求:请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纸质材料依序扫描为PDF文件,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扫描文件请确保清晰、可辨。


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3楼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联系人:温鲜花,联系电话:81295520;

  电子邮箱:lwzscqk@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0号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