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黄埔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资助(版权主管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适用)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资助(版权主管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适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量:5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24/2023-11-28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3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黄埔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资助(版权主管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适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号)规定,我局拟对依法在本区注册登记的,以推动版权事业发展为目的,并由区版权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给予扶持。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4日(星期五)至11月28日(星期二)期间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办理并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申请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资助(版权主管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适用)具体要求详见办事指南: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6066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广州市黄埔区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82052234。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2023年11月24日


  黄埔区申请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版权主管部门)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 号)

 

  二、申请条件

  在本区注册的,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为目的,并由区版权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组织,可以申请扶持。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一)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

  1.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并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2.按时向版权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3.年度举办版权类活动不少于10次(主办、协办、与有关部门合办的跨行业对接交流、政策解读、知识培训等),单次参加企业不少于20家;

  4.促进会员企业发展,年度著作权登记数量超过50件的会员企业不少于15家;

  5.引领行业发展,配合版权主管部门完成本行业动态分析或政策建议报告,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二)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扶持10万元:

  1.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并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2.按时向版权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3.年度举办版权类活动不少于2次(主办、协办、与有关部门合办的跨行业对接交流、政策解读、知识培训等),单次参加企业不少于10家。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知识产权社会团体组织扶持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专职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年度工作报告及下年度工作计划(需包含内部管理制度介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年度举办版权类活动的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照片、签到表、新闻报道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纳税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一次性扶持30万元的社会团体,还需提供:

  (1)著作权登记量超过50件的清单及会员企业著作权登记清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版权行业动态分析或政策建议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联系电话:82110150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