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3-11-14 关注 

  《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内容,现就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对标广州市关于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的最新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中医药强区,提升荔湾医药产业综合发展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出台《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二、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荔湾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医药企业或机构。

  支持领域主要包括生物技术、生物制药、中医中药、化学药、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三、主要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从提升荔湾医药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这一目标出发,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创新技术、产业人才、产业空间、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要素,以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为支撑,提出“一个核心,四大要素,两大支撑”政策体系架构,具体如下:

  第一章:规定政策适用对象及支持领域。

  第二章至第八章:介绍具体扶持政策,包括七大方面。

  (一)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壮大

  对新建立的医药制造重大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

  鼓励医药和医疗器械等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最高奖励1000万元。

  加强中小微企业培育。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医药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管理库的医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鼓励医药产业研发创新

  给予新药研发项目配套补贴。按照实际获批国家级、省级扶持资金的50%、30%给予配套支持,各级配套支持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新药研制。对新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注册批件)且在本区生产的品种,最高奖励1000万元。

  推动仿制药研发。对首次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被列为参比制剂,并在本区生产的品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医疗器械研制。对首次取得有关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支持医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按照项目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30%予以支持,最高1000万元。

  支持中医药和医疗器械等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白鹅潭商务区或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内,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100%,给予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

  对新认定的各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医药研发机构,最高可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吸引医药产业人才集聚

  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对符合条件的医药高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子女教育支持、租房优惠、配偶就业支持、医疗健康服务支持、入编支持、落户支持等。

  加强培育培养资助。建立医药领域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工作站,按照实际获批市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

  给予薪酬补贴。经认定的医药产业高层次人才,全职且税前年薪不低于25万元、柔性合作税前劳动报酬不低于18万元,分别按税前年薪的35%、30%给予人才补贴。全职的连续补贴3年。

  (四)完善医药产业发展载体

  对新培育、认定的生物医药类各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被纳入年度改造试点项目且地块连片大于30亩的“工改工”“工改新”拆除重建类项目,对改造主体奖励每亩5万元。

  (五)推动医药产业数字化转型

  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评选为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一次性奖励250万元;被评选为国家级特色型或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支持医药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对购买数字化设备和工器具金额700万元以上经备案的数字化设备改造项目,区按市奖励金额的1:1给予配套扶持,最高1000万元。

  (六)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

  支持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及省市区名中医在本区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支持。

  鼓励中医药老字号发展。对获评“中华老字号”的医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评“广东老字号”的医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获评“广州老字号”的医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老字号企业在本区每新开1家连锁直营店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七)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

  1.打造区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按每个项目每年50万元资助。

  2.培育区级中医临床特色专科,按每个项目每年10万元资助。

  3.支持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按每个单位每年30万元资助。

  4.创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市级中西医协同治疗示范单位,按每个单位每年20万元资助。

  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调剂使用全区中药院内制剂。支持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绿色通道。

  第九章为附则,约定本政策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