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南沙区关于发动2023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引进人才入户(第二批)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南沙区关于发动2023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引进人才入户(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浏览量:100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7/2023-08-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南沙区关于发动2023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引进人才入户(第二批)的通知

  

规上服务业企业:

  根据区人社局《南沙区2023年下半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的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143405.html)的相关要求,为配合做好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受理申报对象范围

  2023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且2022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企业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南沙区的纳税额度达到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纳税条件的,可参照进行办理)由我局负责受理。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区工信局负责受理,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由区科技局负责受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由区商务局负责受理,规模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由区住建局负责受理(各部门联络方式可详见区人社局《通知》附件8,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143405.html)。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于8月31日期间按本通知第三、四点要求向我局提交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区人社局《通知》要求提供申报单位及个人材料(详见附件1-7,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143405.html)。 单位申报材料提供盖企业公章的原件(其中附件2《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一并提供)。

  个人申报材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按1:1比例扫描)。

  以上资料按《2023年度南沙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单位、个人材料清单》顺序排列(详见区人社局《通知》附件5及6)。

  个人彩色扫描版以材料名命名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单独文件夹,再以单位名命名文件夹,并将单位和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归集在一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及入群咨询

  1.申请加入我局受理咨询群。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并搜索QQ群号:552830964进群。申请人须备注具体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审核通过后进群(每家申报单位限一名经办人进群)。

  2.申报资料提交方式。申报企业将第三点要求的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nsqtjjzh@gz.gov.cn;我局审核电子版通过后,通知申报企业到我局现场提交已盖公章彩色企业申报原件。未经通知到现场提交资料的,不予受理(办公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5楼统计局)。

  专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林泽斌,联系电话:34681003)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