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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量:950 收藏

公示原文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佛山市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佛山市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区初审、市级复审、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等程序,我局拟定了佛山市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联系电话:0757-83350029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

  佛山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7日

政策依据

2014-04-09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