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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 贫困患者医疗报销比例提高

发表于:2018-04-27 关注 

先诊疗后付费 贫困患者医疗报销比例提高

来源:南方网

  今年2月,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中医药局5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目前粤东西北已有汕头、韶关、梅州、肇庆4地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其余各地市基本都已完成方案初稿。

  这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举措之一,也是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利好政策、重大民生工程,将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费用负担,让农村贫困人口病有所医、病有保障。

  不限病种

  实现医疗救治“全覆盖”

  哪些人可以享受到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政策?省卫生计生委业内人介绍,救治对象包括在“广东扶贫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在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中监测健康状况为“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员。专项救治将为贫困患病对象建立救治台账,进行动态追踪管理,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了哪些病种?省卫生计生委业内人士介绍,国家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种大病作为首批专项病种。在广东则不限于这病种,对前期筛查的患有大病的救治对象实行医疗救治“全覆盖”,“我省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对所有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都适用。”

  这些救治对象将在哪些医院接受治疗?有人介绍,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减少贫困群众因交通、食宿等带来的额外花费。县级医院解决不了问题,必须把这些病人转到上一级市级医院作为后备定点医院。省里指定广东省人民医院等18家省属及高校附属医院作为省级定点救治后备医院。

  先诊后付

  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将为贫困患者节省多少钱?有人介绍,该大病专项救治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更方便的是,贫困大病患者在本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押金,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并与医保、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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