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发布2017年度广州市荔湾区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发布广州市荔湾区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奖励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荔湾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扶持奖励办法》(荔府办〔2017〕11号)。
二、申报条件
2017年3月21日后,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
三、资助标准
(一)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
1.后备上市企业并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
2.后备上市企业上市申请材料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3.后备上市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4.后备上市企业在香港或境外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1.后备企业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首次挂牌交易,已上报挂牌申请材料,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请材料接收确认单,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
2.后备企业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首次挂牌交易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
(三)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1.挂牌企业股份制改造奖励。对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股份制改造奖励。对于在迁入我区前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挂牌企业不予股份制改造奖励。
2.企业挂牌奖励。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注册展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3.挂牌企业融资贴息。对挂牌企业通过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融资的利息给予补贴,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银行委托贷款等。融资贴息金额按照实际贷款总额给予1%的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申请额不超过15万元(含)。同一笔贷款中,企业从其他途径获得我区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融资贴息。
4.挂牌企业交易手续费扶持。对挂牌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份转让,增资扩股、定向增资产生的交易手续费,我区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给予企业单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最低不低于 1万元(含)的资金扶持,未达到最低扶持金额的不予补贴。
5.对企业所申请以上项目,区级财政奖励扶持资金不得超过企业股份制改造、挂牌、融资、交易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四、申报材料
(一)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
1.上市辅导期满并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验收后申请资助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荔湾区后备上市企业资助申请书》;
《荔湾区企业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情况表》;
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的复印件;
企业已支付上市辅导、保荐、评估、审计、法律服务等必要费用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及各项费用支付说明(验原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承诺书》。
2.上市申请材料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后申请资助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荔湾区后备上市企业资助申请书》;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承诺书》。
3.已上市企业申请奖励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荔湾区后备上市企业资助申请书》;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把上市公司注册地址迁到荔湾区次月起相关月份纳税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承诺书》。
(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荔湾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扶持补贴申请书》;
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请材料接收确认单复印件(验原件);
挂牌交易证明材料;
《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承诺书》。
(三)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1.挂牌奖励申请材料
《荔湾区企业挂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奖励扶持资金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挂牌服务的相关协议或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股改补贴须提供股份制改造工商登记变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承诺书》。
2.融资贴息申请材料
《荔湾区企业挂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奖励扶持资金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与相关融资方签订的融资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与股交中心签订的融资服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承诺书》。
3.交易手续费扶持申请材料
《荔湾区企业挂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奖励扶持资金申请书》;
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合同、凭证、发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件一式三份盖公章(A4纸按顺序打印装订)及电子版(盖公章影印件)材料一套。
五、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4月15日申报2017年度扶持奖励资金,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
六、申报受理地点
受理点: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809
联系电话:8137954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