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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2016年度高管人才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量:199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15/2020-04-22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奖励,人才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2016年度高管人才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办法》(穗开组通〔2016〕32号)的规定,我局负责其中第五条的高管人才奖励。我局拟开始2016年度高管人才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依据

  《广州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办法》(穗开组通〔2016〕32号)


  二、奖励对象

  本奖励针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即在本区企业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等高级职务,在该企业工作时间1年以上,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2016年度在本区内缴税的税前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以上的企业人才,包括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相当层级的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三、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办理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并在本区上报统计数据的企业,区属国有企业除外;

  (二)设立时间: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设立的企业;

  (三)本奖励按实缴注册资本(实际到位外资)和对本

  区经济贡献计算综合得分和分配奖励名额,详细的计分方式及名额分配数量详见《广州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四)申请奖励的高管需在我区纳税,且截至目前仍在申报企业工作。


  四、申请材料

  由企业统一申报,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三)符合奖励条件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公章);

  (四)符合奖励条件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五)企业完税证明(按照入库期打印,盖公章)

  (六)符合奖励条件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在职工作证明(原件);

  (七)验资报告(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八)投资协议(未签订投资协议的无需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九)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5日-4月22日,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1、已申请区内其他与2016年度企业贡献挂钩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再申请本奖励;已认定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不纳入本办法奖励范围;

  2、请申报企业先行与区投资促进局联系,协助企业先行测算综合得分是否在扶持范围内(联系电话:82119499,联系人:杨小姐)。

  特此通知。

  (盖章)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2016年度高管人才奖励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穗开组通〔2016〕32号-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0年4月1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