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来深圳市工作并担任研发项目负责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资助数量及方式
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平均资助强度100万元。
资助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技术创新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项目负责人已按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获得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类或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类人才确认;
(三)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负责人在深工作时间不超过5年;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须全时在申请单位工作。
四、审批程序
网上申报 —— 提交申请材料 —— 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 —— 审核 —— 审定 —— 社会公示 —— 下达资金计划 —— 签订项目合同书 —— 拨付经费